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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心城区“文明院落”创建活动的通知

作者: 文章来源:娄底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: 2017-04-06 字体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
 

娄房发〔2017〕43号

各物业服务企业:

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切实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幸福指数,根据《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娄底市中心城区“文明院落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>》的精神,现将2017年度“文明院落”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创建主体

娄底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。

二、创建评选时间

1—3月,全面宣传发动:

4—8月,全力创建争优;

9—12月,复核审查、督促“整改院落”整改。

三、创建要求

1、各企业要成立争创“文明院落”活动的领导班子,明确专人负责及具体的实施方案。

2、要利用电子显示屏、宣传橱窗、横幅等宣传方式进行多样化宣传。

3、要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台账资料和各项工作,积极配合社区、办事处“文明院落”的评比工作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4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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